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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藏】2026年河北省艺术统考考生须知

浏览数:0 | 2025-11-26 15:52:56

美术类

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础技能和素质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按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
    
二、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512516时至考点封闭前,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但不得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三、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不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考点承诺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按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2+1”安检(2次人工安检和1次智能安检门安检)。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五、除必需的考试用品(工具类:黑色铅笔、炭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色彩画笔;颜料类: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辅助用具类:画板(画夹)、小型便携式画架(非多功能一体式画架,无座椅等附加功能)、透明文具袋(盒)、削笔刀、非电动无封套橡皮、纸胶带、图钉、水桶(盒)、调色板(纸)、非插电式吹风机、擦布(纸)、纸擦笔、吸水布、小喷壶、画箱)外,其他物品(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等带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具有拍照、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电子或机械手表等计时设备,无线电作弊器材,管制器具,充电宝,定画液,尺子,各种绘画辅助模板,电动橡皮,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图片材料等)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考生携带的画包统一放置在考场门外指定位置,座位处只保留当场考试所需物品;画板(画夹)、小画架等必须干净且无任何图案、图形等。使用画板(画夹)、小画架时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考场配有专用板凳,不允许考生自带板凳、马扎及各类座椅。考生须按座位号规定位置就座。为避免影响他人考试,考场内配备的吹风机仅供考生考试结束后吹干答卷使用,考试过程中不提供使用。
   
六、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证件固定在画板上以便核验。考生要认真核对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正确。领到答卷纸和试题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准考证号最后两位数字。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卷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答卷纸皱折、撕破、穿孔和污损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人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补。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开考前考生不得在答卷纸上涂抹底色。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八、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按照试题要求使用答卷纸,在答卷纸答卷框内作答,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十、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十一、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影响他人作答,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答卷,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使用定画液及同类产品喷涂答卷或画面,不得对试题、答卷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不得将试题、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考试期间应注意保持考场清洁,不准在墙上、地上乱涂乱抹,不要把颜料甩到墙上、地上。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收卷时,考生要确认自己的条形码,并配合监考人员将核对无误的条形码粘贴在自己答卷的贴条形码处,注意索要条形码的考生留存部分,并妥善保存。待监考人员依序收齐答卷、试题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三、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在2026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须在考试前5日内向本人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答复为准。
   
十五、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各有关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承办院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的考试信息,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向报名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承办院校咨询。
   
十六、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按照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卷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启用“2+1”安检模式,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广大考生合理规划出行安排,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按照考点的现场指示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安检。考生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不携带充电宝等物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培训机构、家长和送考人员严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附件:

《不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考点承诺书》

     2026年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承办院校咨询方式

音乐类

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一、乐理、听写科目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5122714时后,考生可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https://hbyytk.hueb.edu.cn:8083)或到考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西门查看考试楼位置图和考场分布示意图,但不得进入校园。

(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不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考点承诺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前,应提前存放好手机、包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四)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物品[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等带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具有拍照、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电子或机械手表等计时设备,无线电作弊器材,管制器具,包,自备纸张,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等]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

(五)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要认真核对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正确。领到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考生信息,须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内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须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不要折叠、撕破。《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缺页,答题卡皱折、撕破、穿孔和污损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补。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正式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因入场时须接受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考生需在开考前15分钟入场完毕,其中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考生2025122813:15前入场完毕,音乐表演类(器乐)、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考生2025122816:15前入场完毕。

乐理、听写考试为一个考试场次,两部分考试连续进行,先进行乐理考试(30分钟),乐理考试结束后继续进行听写考试(30分钟)。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听写考试采取统一放音方式。如考生未参加乐理考试,不允许入场参加听写考试。

(八)在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九)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场语音指令为准。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题、答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或监考人员。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不得对试题、答卷、草稿纸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否则按违规处理。待监考员收齐答卷、试题、草稿纸后,方可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乐理、听写科目考试启用“2+1”安检模式,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广大考生合理规划出行安排,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按照考点的现场指示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安检。为顺利通过安检,请考生不要携带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培训机构、家长和送考人员严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二、声乐、器乐和视唱科目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619日起,考生可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或到考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西门查看考试地点位置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但不得进入校园。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本场次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仅允许器乐科目中古筝、扬琴、古琴、架子鼓、电子管风琴、马林巴、排鼓、竖琴等器种的陪同人员进入考点,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流程参加考试。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三)考生及陪同人员进入考点前,应提前存放好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物品外,严禁考生及陪同人员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点,培训机构、家长和送考人员严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如考生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声乐、器乐和视唱科目采取考评分离方式。考生根据候考室内抽签结果,前往对应考场进行相应科目考试音视频录制。

声乐科目: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然后随机抽取所填报的一首曲目。进入考场后,在考场地面标记的考试区域处正对大屏幕站立,确认屏幕中显示的考生个人信息及所抽取的曲目名称无误后,举手示意。然后根据系统语音提示,正对主摄像机位站立,完成考试音视频录制。考试开始前提供1遍标准音,不可使用伴奏,要求背谱清唱,限时3分钟(考试录制3分钟后自动停止)。考生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演唱的,其声乐科目考试成绩为0分。

器乐科目: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然后随机抽取所填报的一首曲目。进入考场后,在考场地面标记的考试区域处放置乐器并正对大屏幕站立,确认屏幕中显示的考生个人信息及所抽取的曲目名称无误后,举手示意。然后根据系统语音提示,正对主摄像机位,完成考试音视频录制。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要求背谱演奏。如需调音须在候考时完成,进场后不再调试乐器,直接进行考试,限时4分钟(考试录制4分钟后自动停止)。考生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演奏的,其器乐科目考试成绩为0分。

  中西打击乐专业考生须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不得为同1),其中至少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录制时间为6分钟(考试录制6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前考生需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将两种调试好的乐器摆放至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考生先后演奏两种乐器,中间不间断录制,不单独计时,由考生自行掌握考试时间。

视唱科目: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随机抽题并进行备考(备考时间2分钟)。进入考场后,考生在考场地面标记的考试区域处正对主摄像机位站立,根据系统语音提示,完成考试音视频录制。考试形式为开始前提供一遍标准音,考生一遍完成视唱,采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均可,限时1分钟(考试录制1分钟后自动停止)。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考试结束后,现场回放 10 秒钟的考试音视频,考生确认考试录制视频为本人考试视频,录制情况正常后离场。考生确认只涉及音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表现或状态等。各科目考试录制过程中,考生若提前结束考试,须举起结束考试的牌子示意,方可提前结束本科目考试。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各科目考试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场。

(五)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造成考试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如有疑问,考生考后可在考试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考务办公室咨询。

(六)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违规处理。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触碰考场内设施设备。

(七)建议考生不化妆或淡妆,不要求穿演出服。考生服装上不得有任何装饰(包括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图案),不穿戴各类头饰。器乐考试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八)曲目填报等注意事项:考生须在网上缴费系统(请使用电脑进行网上缴费操作,不要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登录,建议使用 IE9 以上版本浏览器,推荐 Chrome 浏览器或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以免影响信息填报),按二选一要求填报器乐/声乐考试信息,请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下列填报步骤及相关要求。

1. 填报步骤

考生登录后须阅读《2026 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诚信承诺书》,点击同意,我已阅读并承诺,并输入我承诺不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然后根据界面提示进入考试信息填报环节。填报考试信息前须阅读《音乐统考考试信息填报须知》,点击我已阅知,同意按相关规定执行,否则后果自负方可进入填报考试信息页面。

填报考试信息:两首不同考试曲目名称及曲作者(无曲作者的民歌作品可填写出处,由考生自行创作曲目的曲作者填写自创作”)。填报时考生应先从系统曲目库中选择考试曲目,如考试曲目不在曲目库中,须自行填报考试曲目信息。

2.注意事项

1)填报考试曲目名称须为曲目全称,外文曲目名称、曲作者建议使用中文译名填写。

2)声乐科目考生需填报同一唱法的两首考试曲目,器乐科目考生需填报同一乐器的两首考试曲目,中西打击乐专业要求填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的曲目各 1 (不得为同 1 )。考生填报两首曲目均须与高考报名时确认的艺术统考细项(唱法或器种)一致。因信息不一致影响评分或录取的,后果自负。

3)如出现不填、少填或重复填报相同曲目情况,系统将自动识别,出现此类情况时不能缴费。

4)不允许以同一曲目不同名称填报(如 1 c 小调第五交响曲》2 《命运交响曲》;1 Fate Symphony2 《命运交响曲》)。

5)不填报考试信息不能缴费。填报考试信息并缴费后,不允许考生对已填报信息做任何更改。

3.其他规定

1)器乐科目考生应做好相应准备,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携带已调试好相应曲调乐器按规定流程参加考试。

2对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器乐/声乐二首考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其器乐/声乐科目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三、特别说明

(一)在2026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音乐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院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院校答复为准。

(二)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s://cw.hueb.edu.cn/)通知公告栏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有关音乐类统考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院校联系(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河北经贸大学咨询电话:0311-87656616

(三)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音乐类统考按照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卷(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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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一、 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6110日起,考生可登录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https://ystk.hsnc.edu.cn/)或到考点衡水学院西校区(衡水市前进大街与和平西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门口查看考试地点位置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但不得进入校园。

二、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本场次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考生步行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考试结束须尽快离开考点。培训机构、家长和送考人员严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三、 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前,应提前存放好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伴奏U盘、服装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

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 考生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的自备剧目(或组合)舞种方向应与高考报名报考的舞种方向一致,打印《准考证》前须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舞蹈表演伴奏音频(音频文件须以考生号命名,须是MP3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不超过10MB,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时长制作并上传本人伴奏音乐)。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被锁定不得更换。

五、 舞蹈类专业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规定流程完成考试音视频录制。

(一)舞蹈基本功考试

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随机分为两人一组(考生1号、考生2号)进行舞蹈基本功考试。考试时,无任何伴奏音乐。

 

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自我介绍,根据系统语音提示,完成考试音视频录制。

 

语音提示舞蹈基本功开始考试(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两名考生须立即按照提示音要求,同时在考场地面红色“1号十字”“2号十字处原地进行身体条件测试动作。身体条件测试结束后,两位考生需根据提示音要求,依次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完成技术技巧测试动作,其中自选内容技术技巧测试限时1分钟(考试录制1分钟后自动停止)。

 

考试结束后,现场回放10秒钟的考试音视频,考生确认考试录制视频为本人考试视频,录制情况正常后离场。考生确认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表现或状态等。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场。

 

着装要求:女生盘头(无头饰,不得编发辫),着纯黑色吊带紧身练功衣、纯白色裤袜和粉(肉)色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纯白色紧身短袖衣,纯黑色紧身长裤和肉色软底练功鞋。要求服装无装饰,不可化妆。

(二)舞蹈即兴考试

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随机分为两人一组(考生1号、考生2号)进行舞蹈即兴考试。两名考生进入考场前,由1号考生随机抽取即兴音乐,两人在考务工作人员指导下试听音乐15秒。考试时,语音提示舞蹈即兴开始考试(播放音乐,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两名考生须同时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进行舞蹈即兴考试,限时1分钟(考试录制1分钟后自动停止)。考生不得使用各类道具,着装要求同舞蹈基本功考试。

考试结束后,现场回放10秒钟的考试音视频,考生确认考试录制视频为本人考试视频,录制情况正常后离场。考生确认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表现或状态等。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场。

(三)舞蹈表演考试

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后入场考试。舞蹈表演为单人表演,语音提示舞蹈表演开始考试(系统将立即调用播放考生上传的伴奏音乐,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考生在考场地面黄色方框区域内进行舞蹈表演考试,限时2分钟(考试录制2分钟后自动停止)。考生完成表演后,举手示意考试结束。考生不允许带伴奏人员和伴舞。

考试结束后,现场回放10秒钟的考试音视频,考生确认考试录制视频为本人考试视频,录制情况正常后离场。考生确认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表现或状态等。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场。

 

着装要求:女生表演时着纯黑色吊带紧身练功衣、纯黑色练功裤(长短不限),如表演需要看舞蹈裙的,须为无装饰无图案净色舞蹈半裙;男生着纯白色紧身短袖衣,纯黑色紧身长裤。所有考生均不得佩戴任何配饰,不得编发辫,可使用非装饰性道具,不可使用面具类道具。考生根据表演需要看舞蹈鞋,舞蹈鞋上不得有各类装饰。

特别提醒:舞蹈表演的伴奏音频虽已在《准考证》打印时上传系统,但考试当天考生仍须自备仅存考试曲目的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考生须确保其伴奏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考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不能播放伴奏时,可以在无伴奏下完成舞蹈,不影响评分。

    六、 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造成考试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考生如有疑问,考后可以到考务办公室咨询。考生全程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规定顺序参加考试,确保考试科目全部完成,方可离开考区

    七、 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违规处理。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触碰考场内设施设备。

    八、 考场录制背景为灰色。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可化妆(含涂抹棕油)、遮挡面部(不得有多余纹饰、亮钻等饰品),不可自带化妆用品。服装上不得有任何装饰(包括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图案),不得编发辫,不得穿戴各类头饰。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校容检查,对于不符合考试要求的考生,须按照考试要求整改即妆并进行复检。为确保考生安全,建议有难度的技巧性动作不要勉强。

    九、 在2026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舞蹈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院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院校答复为准。

    十、 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snc.edu.cn/) 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有关舞蹈统考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院校联系,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电话咨询0318-6016287非工作时间请发送邮件至100801@hsnc.edu.cn.

    十一、 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舞蹈类统考按照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表演类

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一、 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51229日起,考生可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https://ystk.hdc.edu.cn),查看考试地点位置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二、 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须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音频文件须以考生号命名,须是MP3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不超过10MB,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时长制作并上传本人伴奏音乐)。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被锁定不得更换。如考试时不需要伴奏音乐,考生可直接选择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本场次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考生步行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考试结束须尽快离开考点。培训机构、家长和送考人员严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四、 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前,应提前存放好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服装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

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形体技能展现科目的伴奏音频虽已在《准考证》打印时上传系统,但考试当天考生仍须自备仅存考试曲目的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考生须确保其伴奏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考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等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考生可无伴奏进行考试,不影响评分。

    六、 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依次完成命题即兴表演、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四个科目的考试音视频录制,不设休息时间,中间不离场。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进行报幕,根据系统语音指令直接开始考试。

  (一)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然后随机抽取命题即兴表演科目的题目并进行备考,准备 2 分钟后进行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自我介绍,根据系统语言提示完成考试音视频录制。考生首先在考场地面黄线区域内进行命题即兴表演,限时 3 分钟(考试录制 3 分钟后自动停止)。考生可根据表演需要,在考场内道具区自行选取所需道具(不可自带道具),放置黄线区域内进行考试。表演结束后,考生需将道具放回道具区,然后进行下一个科目的考试。随后考生在考场地面红色标识处原地站立进行文学作品朗诵,以普通话脱稿朗诵自选的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不可使用伴奏,限时 3 分钟(考试录制 3 分钟后自动停止)。然后仍在考场地面红色标识处原地站立进行自选曲目演唱,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不可使用伴奏,限时 2 分钟(考试录制 2 分钟后自动停止)。最后,考生在黄线区域内进行形体技能展现,考生自选一段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进行展示(建议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形体动作),限时 2 分钟(系统将立即调用播放考生上传的伴奏音乐,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录制 2 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内未设置更衣室,考生应按规定提前调整好服装。

  (三)全部考试结束后,现场回放 10 秒钟的考试音视频,考生确认考试录制视频为本人考试视频,录制情况正常后离场。考生确认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表现或状态等。各科目考试录制过程中,考生若提前结束考试,须举起结束考试的牌子示意(正常考试过程中不要举牌),方可提前结束本科目考试。考生若不提前结束考试不用举牌。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全部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场。

    七、 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考生如有疑问,考后可到考务办公室咨询。

    八、 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违规处理。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触碰考场内设施设备。

    九、 考场录制背景为灰色。考生不得穿演出服,可穿净面形体服等展现自身形体条件的服装。服装上不得有任何装饰、图案、特殊标识,不穿戴各类头饰。考生不可化妆,不可自带化妆用品。头发不可遮挡面部。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妆容检查,对于不符合考试要求的考生,须按照考试要求整改卸妆并进行复检。

    十、 在2026 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须在考试前10 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院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院校答复为准。

    十一、 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有关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院校联系,邯郸学院咨询电话:0310-709022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十二、 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按照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戏剧影视导演类

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一、叙事性作品写作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61714时至考点封闭前,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但不得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二)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不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考点承诺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存放手机、包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四)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无字垫板等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物品【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等带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具有拍照、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电子或机械手表等计时设备,无线电作弊器材,管制器具,包,自备纸张,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等】不得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生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五)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校验。考生要认真核对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正确。领到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考生信息。草稿纸上填写的考生信息须与答题卡一致,并保持草稿纸完整,考试结束后交回。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答题卡皱折、撕破、穿孔和污损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人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补;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前45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写在草稿纸上或非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4.png

(注:答题卡答题区域规格为 141 行,每行 15 格,共 2115 格。请考生务必根据题目要求,科学规划作答内容、结构,合理控制字数。)

(九)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 1 3 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试启用“2+1”安检模式,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因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和考场时,需要接受安检及身份验证,请广大考生合理规划出行安排,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要按照考点的现场指示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安检。为顺利通过安检,请考生不要携带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培训机构、家长和送考人员严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二、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51229日起,考生可以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https://ystk.hdc.edu.cn),查看考试地点位置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本场次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考生步行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考试结束须尽快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前,按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物品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

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文学作品朗诵和命题即兴表演两个科目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依次完成命题即兴表演、文学作品朗诵两个科目的考试音视频录制,不设休息时间,中间不离场。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进行报幕,根据系统语言指令直接开始考试。

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然后随机抽取命题即兴表演科目的题目并进行备考,准备2分钟后进行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自我介绍,根据系统语言提示完成考试音视频录制。考生首先在考场地面黄线区域内进行命题即兴表演,限时3分钟(考试录制3分钟后自动停止)。考生可根据表演需要,在考场内道具区自行选取所需道具(不可自带道具),放置黄线区域内进行考试。表演结束后,需将道具放回道具区,然后进行下一个科目的考试。然后在考场地面红色标识处原地站立进行文学作品朗诵,以普通话脱稿朗诵自选的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不可使用伴奏,限时 3 分钟(考试录制 3 分钟后自动停止)

全部考试结束后,现场回放 10 秒钟的考试音视频,考生确认考试录制视频为本人考试视频,录制情况正常后离场。考生确认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表现或状态等。各科目考试录制过程中,考生若提前结束考试,须举起结束考试的牌子示意(正常考试过程中不要举牌),方可提前结束本科目考试。考生若不提前结束考试不用举牌。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全部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场。

(五)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考生如有疑问,考后可到考务办公室咨询。

(六)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违规处理。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触碰考场内设施设备。

(七)考场录制背景为灰色。考生不得穿演出服,可穿净面形体服等展现自身形体条件的服装。服装上不得有任何装饰、图案、特殊标识,不穿戴各类头饰。考生不可化妆,不可自带化妆用品。头发不可遮挡面部。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妆容检查,对于不符合考试要求的考生,须按照考试要求整改卸妆并进行复检。

特别说明:

(一)在2026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戏剧影视导演类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院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院校答复为准。

(二)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有关戏剧影视导演类统考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院校联系,邯郸学院咨询电话:0310-709022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戏剧影视导演类统考按照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卷(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导演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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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表演类

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一、 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6117日至121日,考生可登录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ebust.edu.cn/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管理系统或到考点河北科技大学北门(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与仓盛路交叉口东行800米)查看考试地点位置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但不得进入校园。

二、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到达考点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指定地点备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参加当日考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从河北科技大学北门步行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特别提示:自2026年起,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考试每日分上、下午两场进行,上午场考生到达候考地点最晚时间为考试当日700、下午场为考试当日1300,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自行沿指示路标尽快离开考点。培训机构、家长和送考人员严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三、 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前,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点设有考生通讯设备临时寄存点,考生按寄存点要求办理手续进行寄存,待考试结束后凭手续回到寄存点取走个人寄存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伴奏U盘、服装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 为规范考试流程,考生须在两类考场内分别完成不同科目考试,一类用于形体形象观测和台步展示科目考试,一类用于才艺展示科目考试。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规定流程参加考试。

(一)抽签

考生根据考务工作人员安排随机分组抽签,确定本人腰牌号,并在工作人员监督下将与腰牌号同号的腕带佩戴在个人手腕上。特别说明,考试过程中不能摘下腕带,直至本人考试全部结束,摘下即破损,将无法继续考试。腰牌号是考试过程中本人识别代号,请考生妥善保管不要丢失,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考生确定本人腰牌号后,须在《抽签表》中核实本人相关信息(腰牌号、姓名、身份证号)并签字确认。

(二)形体测量

考生按分组进入【第一更衣室】进行更衣。要求赤足、更换泳装,其中女生着黑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黑色三角泳裤,泳装上不得有特殊标识。考生把自己所抽腰牌号牢固夹在泳裤右部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量体室】进行量体。特别说明:测量身高、体重设备启用前已通过专职精密仪器管理部门鉴定(鉴定证书张贴在墙上),考生如对测量身高结果有疑问,可当场申请重新测量,重新测量次数不超过2次,最终身高取测量值中最大值,考生须对最终测量结果签字确认。离开测试现场后,考点不再受理任何对于测量结果的异议。

(三)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考试

量体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考生按组进入【第一考场】进行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考试。

考生根据现场评委要求按组进行正面、侧面、背面体态展示。

考生形体形象观测环节结束后,仍回到【第一更衣室】更换服装后,在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下,按组返回到【第一考场】进行台步展示考试。考生按组、按序进行台步展示,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自备服装须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

考生在【第一考场】考试全部结束后返回【第一更衣室】集合,待该组考生全部返回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带好个人全部物品,到【第二更衣室】换装进行才艺展示考试。

(四)才艺展示考试

考生在【第二更衣室】进行才艺展示考试换装,待该组换装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随机进入【第二考场】、【第三考场】或【第四考场】。

考生先以普通话自我介绍,但不可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时长不超过1分钟;然后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时长不超过2分钟(具体时长由现场评委视情况而定,因被叫停不影响评分)。服装及使用的伴奏音乐自备,测试现场为考生提供播放设备。考生自带U盘仅存储才艺展示使用的音乐(只能以MP3格式存储),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不能播放伴奏时,可以在无伴奏下完成考试,不影响评分。

才艺展示考试结束后,考生回到【第二更衣室】,待本组考生全部返回后,上交个人腰牌号、腕带,取走U盘,到达候考点手机通讯设备寄存处,凭手续取走个人通讯设备,自行离开校园。

五、 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造成考试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考生如有疑问,考后可到考务办公室咨询。考生全程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规定顺序参加考试,确保考试科目全部完成,方可离开考区。

六、 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违规处理。为了考试安全,建议才艺展示科目中有难度的技巧性动作不要勉强,不要佩带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装饰品。

七、 考生须自备泳装等服装(服装不得有特殊标记),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妆容检查,对于不符合考试要求的考生,须按照考试要求整改卸妆并进行复检。考试过程中考生佩戴的腕带、腰牌号是考生识别信息,并在每场考试入场前经工作人员逐一核对,考试过程严禁撕下腕带或与他人调换腰牌号,一经发现终止考试。

八、 在2026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服装表演类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院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院校答复为准。

九、 服装表演类统考采取现场打分,考后公布成绩的方式。考生可于本人考试结束两小时后,微信扫描《准考证》上二维码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 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hebust.edu.cn/index.html)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有关服装表演类统考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院校联系,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电话咨询0311 - 81668135

十一、 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服装表演类统考按照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服装表演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播音主持类

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一、 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51216日起,考生可登录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https://jxjyxy.hgu.edu.cn/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管理系统查看考试地点位置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二、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本场次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考生步行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考试结束须尽快离开考点。培训机构、家长和送考人员严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三、 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前,应提前存放好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服装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

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依次完成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的考试音视频录制,不设休息时间,中间不离场。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进行报幕,根据系统语音指令直接开始考试。

(一)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然后随机抽取文学作品题签【包含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共两项朗读内容】、新闻稿件和话题评述题签。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备稿时不得使用纸笔。前一位考生考试结束,如后一位考生完成备稿可随时入场考试;如未完成备稿,可继续备稿。备稿时间达到规定时间,考务老师将提醒考生入场考试。试题结构样例见附件。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自我介绍,须在考场地面黄线标记处原地站立,根据系统语音提示,正对主摄像机位依次完成全部三个科目的考试音视频录制,不得随意走动。考生首先开始作品朗读【连续完成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共两项朗读】,限时2分钟(考试录制2分钟后自动停止);然后进行新闻播报,限时1分钟(考试录制1分钟后自动停止);最后进行话题评述,限时2分钟(脱稿评述,考试录制2分钟后自动停止)。作品朗读和新闻播报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朗读或播报与试题内容无关的内容。

(三)全部考试结束后,现场回放10秒钟的考试音视频,考生确认考试录制视频为本人考试视频,录制情况正常后离场。考生确认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表现或状态等。各科目考试录制过程中,考生若提前结束考试,须举起结束考试的牌子示意(正常考试过程中不要举牌),方可提前结束本科目考试,考生若不提前结束考试不用举牌。其中,作品朗读科目考生需在2分钟内连续朗读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共两项内容,两个作品中间不需也不得举起结束考试示意牌。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全部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场。

五、 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考生如有疑问,考后可到咨询室咨询。

六、 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违规处理。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触碰考场内设施设备。

七、 考场录制背景为蓝色。考场内设有补光灯,考生注意不要直视光源。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着装、装饰不得有特殊标记;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八、 在2026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播音与主持类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院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院校答复为准。

九、 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jxjyxy.hgu.edu.cn/)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有关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院校联系(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联系电话:0311-87262659

十、 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按照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试题结构样例:

一、作品朗读(请考生连续读完以下一首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共两项内容)

 

望庐山瀑布

李白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小时候,我无论对什么花,都不懂得欣赏。父亲总是指指点点的告诉我,这是梅花,那是木兰花……但我除了记些名字外,并不喜欢。我喜欢的是桂花。桂花树的样子笨笨的,不像梅树那样有姿态。不开花时,只见到满树的叶子;开花时,仔细地在树丛里寻找,才能看到那些小花。可是桂花的香气,太迷人了。(选编自琦君《桂花雨》)

二、新闻播报

今天,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三、话题评述

  • 请在以下题目中选择其一,进行评述。

  • 请就追星现象谈谈你的看法。

  • 你如何理解优秀是一种习惯

书法类

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一、 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512616:00-17:00考生可登录河北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管理系统(http://zhaoban.hbu.cn/ysxk/)或到考点院校门口查看考试楼位置图和考场分布示意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但不得进入校园。

二、 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不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考点承诺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四、 除必需的考试用品(黑色字迹签字笔、毛笔、墨汁、砚台、墨碟、毛毡(不带界格)、镇尺、透明文具袋(盒)、铅笔、无封套橡皮、笔洗(水桶)、纯色吸水布、清水等)外,其他物品[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等带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具有拍照、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电子或机械手表等计时设备,无线电作弊器材,管制器具,电熨斗,涂改液,修正带,自备纸张,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等]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考场统一提供试笔纸(即草稿纸)。

五、 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或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要认真核对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正确。领到答题纸、试题册和试卷纸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遇试题册、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答题纸皱折、残破、穿孔和污损等问题,应立即举手示意,在开考前报告监考人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补。考生应在草稿纸上进行试笔,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答题纸污损等情况,一般不予更换答题纸。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 开考前6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2个科目合卷为一个考试场次,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书法临摹测试(90分钟),书法临摹测试结束后继续进行书法创作测试(90分钟),考生不得离开座位。书法临摹测试未参加,不允许参加书法创作测试。

九、 书法临摹科目不允许改变试题范本的章法布局,按试题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书法创作科目要求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书写,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

十、 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答题,写在试卷纸上或非答题区域的答题作品一律无效。答题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要求在贴有条形码的答题纸正面竖式书写考试内容(作答内容应在条形码下方,不得倒置、横向或在答题纸反面作答),考生可以在作答前折叠答题纸,但严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画界格,不得落款与钤印。

十一、 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十二、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册、答题纸、试笔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对试题册、答题纸、试笔纸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不得将试题册、答题纸、试笔纸带出或传出考场。考试期间应注意保持考场清洁,不要把墨汁甩到桌上、墙上、地上等区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十三、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收卷时,考生要核对并确认自己的条形码已粘贴在自己答题纸上方的贴条形码处。待监考人员依序收齐答题纸、试题册、试笔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四、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 在2026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书法类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河北大学教务处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院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院校答复为准。

十六、 2026年书法类专业统考阅卷采用电子评卷方式进行。考生答卷采用非接触式高保真设备采集为电子图像,随机分配给专家评阅,确保评卷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十七、 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ebeea.edu.cn)、河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hbu.edu.cn/)等官方渠道发布的考试信息,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向河北大学教务处咨询(0312-5079698)。

十八、 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书法类统考按照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卷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启用“2+1”安检模式,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广大考生合理规划出行安排,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按照考点的现场指示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安检。为顺利通过安检,请考生不要携带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培训机构、家长和送考人员严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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